灼热丝测试装置和针焰测试装置的详解

灼热丝试验仪高配版

灼热丝测试装置和针焰测试装置都是电工电子产品行业用于测定电子产品的阻燃性能等级试验,与灼热丝相比,针焰试验是明火,效果更直接,在产品中由于故障条件,如流过泄漏路径的故障电流,元件或零部件的过热,接触不良等情况。均可能会引起火焰,折射到附近的零部件上。针焰实验是模拟产品内部在故障条件所产生的小火焰,来模拟技术评定着火的危险性,对于小零件(或元件)灼热丝试验和水平垂直燃烧试验方法不适合时,可引用针焰试验方法来进行测试。如样品在进行灼热丝试验时起燃,则所产生的燃烧危险情况还需要用针焰试验来评定。

针焰试验仪高配版

一、灼热丝和针焰试验原理及区别:

针焰试验是将规定尺寸(Φ0.9mm)的针状燃烧器,通过标准当中提到的特定燃气(丁烷)以45角定时定向施燃试样,观察试样是否引燃及持燃时间和燃烧长度来评定设备因故障条件造成的小火焰的着火危险性。

灼热丝试验是将规定材质Φ4mm的镍铬丝(U型灼热丝头)用大电流加热至试验规定温度(℃~℃)后,以规定压力(1.0N)水平灼烫试品30s,试验品和铺垫物是否起燃或持燃时间来测定电工电子设备成品的着火危险性;试验完成后记录灼热时间,起燃时间(Ti),火焰熄灭时间(Te),可燃性指数(GWFI)。

灼热丝试验机内部构造图

二、灼热丝和针焰试验结果评定及区别:

针焰试验是根据产品标准要求评定,如果产品标准没有要求,满足以下要求之一为合格:

1)试验样品不产生火焰和灼热现象,包装娟纸不起燃或白松木板不炭化。

2)在移去针焰后,试验样品、周围零件和铺底层的火焰或灼热持续时间小于30s,试验样品周围的零件、铺底层不再继续燃烧,包装娟纸既不起燃,白松木板也不炭化。

灼热丝试验结果评定

1.灼热丝可燃性指数(GWFI)结果的评定如果试验样品没有起燃或满足下面两个条件,则认为经受住了本试验

a)如果试验样品的火焰或灼热线在移开灼热丝之后的30s内熄

b)包装绢纸没有起燃

如果不满足上述两个或两个条件之一,则选一个较低的试验温度,用一个新试验样品重复试验。如果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则在选一个较高的试验温度,用一个新试验样品重复试验。应在试验样品满足了条件a)和b)的最高试验温度下再重复进行试验。所要确定在GWFI是连续三次试验都满足条件a)和b)的最高试验温度。

2.灼热丝起燃性温度(GWIT)结果的评定

应确定施加灼热丝期间试验样品的起燃温度,将比连续三次试验均未引起试验样品起燃的灼热丝顶,部最高温度高25K(℃到℃之间为30K)的试验温度记录为GWIT。试验相关设备:KS-51系列灼热丝试验仪;KS-52系列针焰试验仪。

针焰试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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