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石是钢铁生产企业的重要原材料,主要用于冶炼含碳量不同的生铁和钢。根据海关总署年1月17日发布的数据,年中国累计进口铁矿石11亿吨,进口额1.2万亿元,同比增长39.6%。
作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宗进口商品,海关总署针对进口铁矿石出台了“先放后检”、“依企业申请品质检验”等系列贸易便利化政策。那么,在实际通关过程中该如何运用这些政策?
先放后检
“先放”是指进口矿产品经现场检验检疫(包括放射性检测、外来夹杂物检疫、数重量鉴定、外观检验以及取制样等)并符合要求后,即可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检”指进口矿产品提离后实施实验室检测并签发证书。
海关完成合格评定并签发证书后,企业便能销售、使用进口矿产品。
“先放后检”监管方式适用于进口铁矿、锰矿、铬矿,铅矿及其精矿,锌矿及其精矿等产品。
依企业申请品质检验
是指对进口铁矿由逐批实施抽样品质检验合格后放行,调整为依企业申请实施品质检验,同时保留抽查验证、监督检验职能。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是否申请海关实施品质检验,进口铁矿收货人或者代理人不申请海关出具品质证书的,海关在对进口铁矿实施现场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放行。
“依企业申请品质检验”监管方式仅适用于进口铁矿。
“先放后检”、“依企业申请品质检验”等政策大幅压缩验放时间,减少港口装卸搬倒作业、堆存等环节中的损耗,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及港口周转率,有效降低企业进口成本。
对于进口矿产品,除了海关总署出台的系列贸易便利化政策外,各地也先后出台相关产业配套政策。如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为其制定运营奖补、财政贴息、进出口补贴、高级人才奖励等多方面支持措施,同时依托天津港码头航线丰富、港口配套设施齐全等优势,发挥“自贸区+综保区”区域叠加、功能互补特点,已聚集贸易企业超过家,吸引五矿、宝武、鞍钢、首钢、陕钢、沙钢、河钢、瑞钢联等众多企业落户东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