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年版)》(以下简称《名录(年版)》)。生态环境部综合司有关负责人就《名录(年版)》出台的背景、实施情况、总体要求、主要原则、主要内容、主要特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名录(年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请简要介绍其实施情况。
答: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年6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后根据工作需要并经国务院同意,将名称修改为《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截至年,共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11版。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有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焦炭、木器涂料等近70项高大气污染物排放产品,半化学纸浆、味精等余项高水污染物排放产品,钛白粉、重铬酸钠、铅酸蓄电池等余项高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排放或含重金属产品纳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有效推动行业绿色转型升级,二硫化碳、硅酸钠等73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以下简称“双高”)产品重污染工艺已全部淘汰,“双高”产品中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产量分别下降20%、15%和30%,乙草胺、氨基酸等产品除外工艺产量占比分别由9年的7%、25%上升到年的92%、68%。《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得到相关部门广泛使用,对24项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年以来,累计为购置大气、水污染防治设备和环境监测设备企业免税亿元。“双高”产品不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
问:《名录(年版)》编制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进一步完善“双高”产品名录,提出除外工艺与污染防治设备,推动在财税、贸易等领域应用,引导企业技术升级改造,促进重点行业企业绿色转型发展。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服务环境治理。重点